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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位于南京仙林副城仙鹤片区内,东至鸿雁路、南至文澜路、西至学海路、北至鸿运嘉园。设计建设一所初中15班、高中30班的完全中学建设,规划学生总人数约2025人,教职工人数不少于162人;设计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1400.21m2,总建筑面积41862.21m2,学校建成后交由当地教育部门使用及管理。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情况基本一致,建筑主体内容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3.联系人:施总

4.电话:025-85608067

三、验收单位

1.调查机构名称: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云高路6号

3.联系人:王工

4.邮箱:810861261@qq.com

四、自主验收结论

通过对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仙鹤片区北部中学建设项目的实地勘察,本次验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其规模、功能与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竣工验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不合格的情形逐一对照,本项目不存在该办法第八条中所述的九种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附件:https://docs.qq.com/pdf/DYnV2amxNbWhqTH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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