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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2016-601297薄膜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2016-601297薄膜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2016-601297薄膜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址: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柘塘片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设计新建4条PET薄膜生产线,取消原有两条软包生产线和2条彩印生产线,设计年产IMD膜600万m2/a;现状建成3条PET薄膜生产线,具备年产IMD膜450万m2的生产能力,另外一条PET薄膜生产线后期不再进行建设。2条软包生产线和2条彩印生产线已拆除。

本次验收范围为:已经建好并投入生产的3条PET薄膜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2.地址: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柘塘片区

3.联系人:卞工

4.电话:13951789942

三、验收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云高路6号

3.联系人:王工

4.邮箱:810861261@qq.com

四、自主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进行了验收材料审阅和查验,经分析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南京顶正包材有限公司2016-601297薄膜印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条线)验收监测表-公示版

https://docs.qq.com/doc/DYlRRVUN5TGdRZE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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